工程建設國家標準《數據中心設計規范》經過編制組三年的不懈努力,于2015年5月5日通過專家審查,目前正處于報批稿階段。
一、數據中心是一切信息化的基礎
政府報告中指出:新興產業和新興業態是競爭高地。要實施高端裝備、信息網絡、集成電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航空發動機、燃氣輪機等重大項目,把一批新興產業培育成主導產業。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推動移動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與現代制造業結合,促進電子商務、工業互聯網和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引導互聯網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云計算、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已成為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信息化的基礎是數據中心,可以說,沒有數據中心就沒有信息化的發展。
二、規范編制目的
1.電子信息技術平均2.5年發展一代,每一代IT技術的發展都意味著其支持技術的發展,即數據中心環境要求、建筑與結構、空氣調節、電氣、電磁屏蔽、網絡系統與布線、智能化、給水排水、消防等技術的發展,這些技術的發展需要相關技術規范的支持。
2.GB50174-2008《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于2008年發布實施,到2015年《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已運行了7年,意味著電子信息技術已發展了3代,需要規范做相應修改。
3.將《電子信息系統機房設計規范》更名為《數據中心設計規范》的主要目的是適應目前國內數據中心的建設需要以及更好地進行國際交流。
三、規范編寫原則
1.可實施性原則
本規范在執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的基礎上,注重設計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可實施性,為設計人員提供實用的設計方法。
2.先進性原則
《數據中心設計規范》在滿足中國數據中心行業發展的前提下,吸取國外有關數據中心設計的優點,結合中國數據中心行業的具體情況,增加補充具有數據中心行業特點的相關條文規定。主要圍繞數據中心的可靠性、可用性、安全、節能、環保等方面的進行編寫,具有一定的技術先進性和前瞻性。
3.科學性原則
本規范提出的設計原則和方法歸納總結了國內外數據中心行業的經驗,是眾多行業專家經過多年實踐總結出來的,是以現行有效的相關法規、標準、規范為基礎,并充分考慮數據中心行業的特點和特殊性。
4.協調性原則
本規范提出的設計原則和方法與相關的國家、行業的法規、標準、規范相協調,同時還考慮了與相關國際標準的銜接、協調。
5.規范化原則
本規范在編制過程中嚴格遵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發的《工程建設標準編寫規定》(建標[2008]182號)的要求,以確保本標準編制的規范化。編寫工作階段分為:準備階段、征求意見稿、送審稿、報批稿。
6.強制性條文
凡涉及工程建設的質量、安全、衛生、環保、節能和國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設標準,并注意與其它國家標準、規范相協調。